近日,我國企業信用等級信息公開係統軟件表明,上海市小米手機日記護膚品比較有限公司因違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被上海上海市奉賢區銷售市場監督管理局懲罰2萬餘元。
據《滬市監奉處〔2021〕262021000678號》表明,經營人運用廣告宣傳或是別的方式,對產品質量、製做成份、特性、主要用途、經營者、有效期、原產地等作讓人誤會的虛假廣告。
據天眼查APP表明,上海市小米手機日記護膚品比較有限公司創立於2019年1月18日,注冊資金 為100萬,徐曉漢出任法定代表人,上海市德佑護膚品比較有限公司持倉100%。其新浪微博表明是小米手機日記XIAOMIDIARY。